近日,位于長沙市區的兩個屋頂光伏電站在阿里拍賣,以430.7萬元成交。這是石峰區法院首次運用司法拍賣成功處置光伏電站。
2013年6月份,株洲某科技公司與湖南某能源公司簽訂了供貨合同,約定株洲某科技公司向能源公司提供屋頂光伏發電設備,科技公司按約定供貨后,能源公司卻拖欠貨款290萬元未付。
于是,科技公司在2018年9月,上訴到石峰區人民法院,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約定,能源公司在2018年10月10號前,支付科技公司貨款290萬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0萬元。調解書生效后,能源公司未按約定履行,科技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多次與能源公司聯系,查找財產,但能源公司已經負債累累且資不抵債,只有兩處屋頂光伏電站屬于可以執行的財產。
經執行法官與雙方反復溝通協調,最終確定以拍賣兩處屋頂光伏電站的方式解決拖欠的貨款。屋頂光伏電站建在案外人的廠房頂上,分布面積大,而且沒有統一的價值確定標準,存在著協調難、勘驗難、變現難等問題。
經多次上門溝通,案外人同意配合法院執行。同時執行法官會同司法技術部門選定了專業的鑒定機構,采用無人機航拍方式進行現場勘驗,最后確定了以340.1萬元作為兩處屋頂光伏電站的起拍價。
2020年6月份,經過157次競價,兩處光伏電站最終以430.7萬元成交。維護了轄區企業的經營成本。
接下來,石峰區人民法院將繼續探索光伏發電站等難以變現財產的評估拍賣模式,對不同的資產采取不同的方法,不斷擴大拍賣的范圍,破解財產變現難題。
2013年6月份,株洲某科技公司與湖南某能源公司簽訂了供貨合同,約定株洲某科技公司向能源公司提供屋頂光伏發電設備,科技公司按約定供貨后,能源公司卻拖欠貨款290萬元未付。
于是,科技公司在2018年9月,上訴到石峰區人民法院,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約定,能源公司在2018年10月10號前,支付科技公司貨款290萬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0萬元。調解書生效后,能源公司未按約定履行,科技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多次與能源公司聯系,查找財產,但能源公司已經負債累累且資不抵債,只有兩處屋頂光伏電站屬于可以執行的財產。
經執行法官與雙方反復溝通協調,最終確定以拍賣兩處屋頂光伏電站的方式解決拖欠的貨款。屋頂光伏電站建在案外人的廠房頂上,分布面積大,而且沒有統一的價值確定標準,存在著協調難、勘驗難、變現難等問題。
經多次上門溝通,案外人同意配合法院執行。同時執行法官會同司法技術部門選定了專業的鑒定機構,采用無人機航拍方式進行現場勘驗,最后確定了以340.1萬元作為兩處屋頂光伏電站的起拍價。
2020年6月份,經過157次競價,兩處光伏電站最終以430.7萬元成交。維護了轄區企業的經營成本。
接下來,石峰區人民法院將繼續探索光伏發電站等難以變現財產的評估拍賣模式,對不同的資產采取不同的方法,不斷擴大拍賣的范圍,破解財產變現難題。
標簽:光伏要聞
文章來源:
王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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